桂林博物馆2025年特展文创产品营销合作伙伴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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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博物馆2025年特展文创产品营销合作伙伴招募公告
为配合“刻骨铭心——甲骨文化展”(以下简称“甲骨文展”),桂林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与本展览相关的数字化体验产品或实物文创产品的营销合作伙伴。
一、合作方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如为实物类文创产品(涉及到预包装食品)的营销合作方,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意向合作方过去三年内(2022-2024年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没有记录;
(四)意向合作方具有与国内文化单位(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合作的成熟案例。
二、合作期限
核心合作期: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若双方适配度高,成效显著,可以考虑后续的合作。
三、合作模式
(一)委托营销模式:
现有实物类文创产品采取馆方委托中选合作方销售的模式进行。
(二)共同研发经营模式:
1.数字类文创产品采取馆方和中选合作方共同经营的模式;
2.新研发的实物类文创产品采取馆方和中选合作方共同开发营销的模式进行。
以上两种合作模式具体细则由馆方和中选合作方共同商定后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
四、合作监管要求
(一)文创产品制作要求
1.中选合作方研发的文创产品(如有)内容设计方案必须提交桂林博物馆审核,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进行制作或推广;
2.实物类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或数字类文创产品开发经营的中选合作方须向桂林博物馆提交书面承诺函,确保文创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无意识形态问题。否则,独自承担因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所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造成声誉损失的,需向社会致歉;
3.中选合作方须严格保障所开发或营销的文创产品质量与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因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合作方负责。
(二)文创产品营销要求
1. 中选合作方应制定多渠道宣传推广计划和切实可行的销售方案,并将计划和方案提交桂林博物馆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和经营;
2. 中选合作方在桂林博物馆馆内设置切实的固定或移动营销点,以满足观众现场消费需求(具体位置、装饰形式需与桂林博物馆商定);
3. 实物类文创产品销售的中选合作方应积极拓展馆外销售点,开拓线上销售模式;
4. 销售目标: 中选合作方须承诺展览期间数字类或实物类文创产品的销售额每月不低于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分成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5. 若因中选合作方经营不善导致合同在展览期间提前解除,中选合作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五、 招募流程
(一)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流程:
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2025年8月29日);
材料接收: 意向合作方按本公告要求提交资质材料、宣传推广计划、营销方案、《应征承诺书》;
资格初审: 桂林博物馆对上述材料及资质原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项目评审: 桂林博物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意向合作方进行综合评审;
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桂林博物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合作协商与协议签署: 桂林博物馆与中选方就项目细节进行协商,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三)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桂林博物馆将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六、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日17时00分止。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提交方式
1. 纸质版: 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五份,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注明(展览名称)文创合作应征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桂林博物馆。邮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桂林博物馆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5677390112
2. 电子版: 将报名材料(含所有扫描件)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公司全称+(展览名称)文创合作应征),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1379271363@qq.com。
(四)违规处理
1. 对在报名、评审及后续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终止该单位的合作资格,已签署协议的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给桂林博物馆造成损失的,桂林博物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其他
1. 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2. 合作方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无论最终是否入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附件:
1. “刻骨铭心——甲骨文化展”简介
2. 《报名材料清单》
3. 《应征承诺书》
桂林博物馆
2025年8月29日



